1.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。
2.负责保管、使用全校行政、教学、生活区的“国有土地使用证”和“房屋所有权证”。
3. 配合学校执行上级房管房改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4.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涉及公用公房资产的年度清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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